人民日报:法官遇袭,不能止于谴责
您已经看过
[清空]
    fa-home
    典型案例司法解释法院防疫下载检察院犯罪名人公务员暴力犯罪行政管理强制执行
    当前位置:法律巴士>随笔杂谈>法律随笔>人民日报:法官遇袭,不能止于谴责

    人民日报:法官遇袭,不能止于谴责

    法律随笔转载2017-02-23 21:2928540A+A-

    该文原载于《人民日报》2017年02月22日第17 版,作者张璁。全文如下:

      又是一起法官遇袭事件!从上月的广西陆川法院退休法官傅明生,到上周末江苏沭阳法院副院长周龙,近年来针对法官个人的暴行频频发生,让人们的心情沉重。

      无论加害人出于什么样的理由,袭击法官在任何追求法治的社会都不会被容忍。法官是法律秩序最后的守卫者,对于法治的象征意义远远超出个人身份的界限。对法官的暴力、威胁,哪怕是口头的侮辱,本质上都是对司法秩序最直接、最粗暴的公然藐视与对抗,动摇的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因此,接连不断的法官遇袭事件,在媒体的舆论场上激起了一致声讨的愤怒。

      可面对法官们身处的真实危险,我们的呼吁不能止于谴责。事实上,这些年每每出现类似事件,网上总有一些人为之“叫好”,甚至无端地恶意揣度一定是法官“贪赃枉法”才招致了如此“报复”。这些令人寒心的言论多多少少是法官现实遭遇的折射:有的是当事人不服判决结果,以缠讼、闹讼将怨气一股脑儿都撒在法官身上,有的是在法院正常执行过程中,暴力对抗、殴打法官,甚至还有人四处打探法官个人和家庭信息,意图寻机报复。

      解决之道在于深刻理解悲剧背后的社会原因。法官原本是社会矛盾居中的裁判者,现在却常常被推到官民冲突的对立面,这一方面根源于现代法治意识尚未渗透百姓生活的文化土壤,另一方面,过去对司法功能的过度放大也加剧了法官不可承受之重。

      法官和法院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对于这样的基本认知,社会上其实还存在不少盲区。许多老百姓对于法官往往还抱有一种传统的道德期待,认为今天的法官就是过去的“青天”,觉得只要占着理,不管证据够不够、程序对不对,法官都要替他“包办”正义,否则就是天大的冤枉。我们今天大张旗鼓地开展普法教育,不能单单只是发发安全提示、做做现场答疑,而是应传递一种理性的精神,凝聚公民对于程序价值的共识。不仅法院,整个司法秩序的正常运行都维系于这种社会理解的有力支持。

      与此同时,对于法院所承担的许多无法承担的责任,也该“减减负”。法官判案做到“胜败皆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当然是终极追求,但现实中如果把司法功能的效果无限夸大,最终既解决不了问题,对法官也会造成过重压力。还有许多本该由基层政府化解于萌芽状态的矛盾,却放任积累而最终集中到了法院。可法院毕竟缺少解决矛盾的资源和强制力,一旦矛盾拖延激化,最后就是让司法的威信和法官的个人安全背了锅。

      法官的职业保障是司改的一项重要任务,而回归司法规律则是其中要旨。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办法,健全完善法官、审判辅助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这份文件回应了法官群体的迫切问题——千方百计让法官不再遇袭,这不是什么特权,而是底线,在此基础上才能谈论法治如何实现。

    人民日报

    本文链接:https://www.lawbus.net/articles/284.html

    除作者为转载以外,本站文章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法律巴士

    支持Ctrl+Enter提交
    Copyright © 2011- 法律巴士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Z-BlogPHP| 湘ICP备2023031007号| 联系我们
       

    湘公网安备430112020009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