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二维码领红包构成盗窃罪
传统的小偷盗窃要么在街上做扒手要么入户做贼,随着科技进步,盗窃也越来越有技术含量。直接盗取金融账户密码消费、转账已经稀疏平常,而破解二维码领红包显得“高大上”了许多。
四川省古蔺县法院就发布了这样一个案子。
泸州老窖公司和郎酒公司于2017年、2018年开展促销活动,消费者通过微信扫描瓶盖或者酒盒内底部的二维码便可领取现金红包。于是有人就动起了歪心思,利用技术手段破解红包二维码,并用软件生成大量的红包二维码。然后用多个手机多个微信账号扫码领红包,总共领取十多万元的红包。
古蔺县法院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通过盗刷红包的方式秘密盗窃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综合积极退赔、获得谅解、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最终判处缓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盗领红包俗称“薅羊毛”,即消费者充分利用商家的优惠信息或政策漏洞,积少成多或者以其他形式,达到省钱目的或者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薅羊毛”作为一种生活手段无可厚非,但是一定见财起意,超越法律边界,否则会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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