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等10省市可以领取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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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等10省市可以领取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

    业界动态转载2020-04-10 13:2416330A+A-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已经陆续开始发放,以下10个省市本月可领:北京、天津、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安徽、江西、广西、海南。

    北京

    一、领取时间

    2020年4月8日-3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领取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3层C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三、注意事项

    1.证书申领人员用电脑登录北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平台(http://flzy.sfj.beijing.gov.cn),点击滚动通知字幕,预约领证日期及时间(自2020年4月5日8时起开始预约)、查询证书编号。在平台首页“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填写《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登记表》。请证书申领人员遵守预约时间,携带身份证原件和《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登记表》到现场领取证书,不得委托他人代领。

    2.证书申领人员应提前使用微信或支付宝下载小程序“北京健康宝”(港澳台籍人员下载Health Kit),核查本人健康状态。健康状态每日更新,领取证书当天本人的健康状态须为 “未见异常”,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领取证书。

    3.证书申领人员应当遵守北京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措施,自觉配合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疫情防控检查,自备签字笔和口罩,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4.现役军人、港澳台籍人员按上述要求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一、领取时间

    2020年4月8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领取地点

    天津市司法局门口信访接待室(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北道52号)

    三、注意事项

    1.证书申领人员登录天津市司法局官网(http://sf.tj.gov.cn/);点开“通知公告”栏目中第一个标题“关于颁发2019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下载附件“2019年本科以上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间安排表【点击下载】”,查询本人的证书编号,明确自己的领取时间。

    2.证书申领人员严格按照本人的领证时间,携带身份证原件和资格申请时发给您的《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到现场领取证书,领取证书时将资格证书号码后四位告知工作人员。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得委托他人代领。

    一、领取时间

    2020年4月13日至4月24日(工作日)

    二、领取地点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地司法局

    三、注意事项

    1.领证需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由本人领取,司法行政机关现场核对身份信息并登记后颁发。证书领取时应进行初始备案,请注意与申请地司法局核对。

    3.现役军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到申请地司法局领取。

    4.领取人14天内有重点疫区旅行、生活史或有发烧、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相关症状的,不得到现场领取。上述情形以及因疫情影响等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在集中颁发时间内领取的,可联系资格申请地司法局延期领取。

    5.证书领取实行网上预约。预约时间2020年4月8日08:00-4月11日24:00,登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资格申请”平台(http://lawreg.sinotn.com/plawreg/index.jsp)。颁证地司法局将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和人员进行颁发。

    6.现场领取时,请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并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验证健康码、进行体温测试和信息登记。

    一、领证时间

    2020年4月13日至4月17日

    二、领证地点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地司法局

    三、注意事项

    1.实行网上预约、现场领取的方式,预约时间为4月7日至4月9日。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申领地司法局现场核对身份信息并登记后颁发,不得代领。

    3.按照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三级响应有关要求,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时,须佩戴口罩,出示渝康码(健康码),测量体温,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有序排队领取,请予以配合。渝康码请提前注册。

    4.请严格按照预约时间领取。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请与申领地司法局联系,预约在其他时间领取。

    5.香港、澳门和台湾人员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一、领证时间

    2020年4月 9日至4月20日。人数较多的地区可适当推迟或延长,具体领证时间由各市(州)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并公布。

    二、领证地点

    法律职业资格颁证场所,由各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具体确定并公布。现役军人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统一由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代发。

    三、注意事项

    1.领证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证书,不得代领,领证时司法行政机关将对《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进行扫描和首次备案。

    2.因时值疫情防控期间,领证人员领证时应遵守省、市(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依预约或指定日期,在现场工作人员引导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等,有序进入领证场所领取。

    3.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的,可与发证地司法行政机关联系,预约在其他时间由本人领取。

    一、领证时间

    2020年4月13日—30日(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以各州、市司法局通知时间为准。

    二、领证地点

    提交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时所在地州、市司法局。

    三、注意事项

    1.在昆明市司法局申领《证书》的申领人应当进行网上预约,登录网址http://lawreg.sinotn.com/plawreg/index.jsp,申领人输入证件号码和密码后,选择确定领证的具体日期和时间段。

    2.在其他州、市司法局申领《证书》的申领人无须进行网上预约,申请人可根据州、市司法局领取《证书》通知要求选择确定。

    3.《证书》领取需要提交: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③《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登记表。请授予资格人员在云南司法行政网(http://sft.yn.gov.cn)“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并如实填写;④云南健康码。

    4.《证书》应当由本人领取。

    安徽省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将于4月中旬开始陆续发放,请及时查看申请地市司法局官网相关通告。本次证书发放采取网上预约发放,预约网址:http://lawreg.sinotn.com/plawreg/index.jsp

    西

    一、领证时间

    2020年4月15日至25日

    二、领证地点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地的设区市司法局指定的场所。具体地址由各设区市司法局确定并公布。

    三、注意事项

    1.领证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证书,不得代领。领证时司法行政机关将对证书进行初始备案。

    2.因时值疫情防控期间,申领人领证时应遵守当地防疫部门和设区市司法局有关防疫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等,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引导,有序进入发证场所依次领取。

    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正在隔离观察的人员及其他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的申领人,可与发证地市司法局联系,预约其他时间由本人领取。

    广西

    领取时间

    2020年4月8日-4月24日(具体时间以各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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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jpg

    一、领证时间

    2020年4月20日至4月30日

    二、领证地点

    海口市司法局: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五西路78号美丽沙花园海口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98-68723943。

    三亚市司法局:三亚市迎春路5号(同心家园四期旁)市司法局办公楼4楼406室,联系电话:0898-88276791。

    三、注意事项

    1.4月13日至19日登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lawreg.sinotn.com/plawreg/index.jsp)网上预约领取时间。申领人只能选择申请地市司法局进行预约,不能跨考区预约。网上预约成功后,申领人务必按预约时间前来领取证书。不能按预约时间领取的,应当事先向预约地市司法局提出更改时间申请,重新确定领取时间。

    2.未按要求进行网上预约的,申领人需与申请地市司法局联系预约领取时间。

    3.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证书集中颁发期间领取证书的申领人,可向申请地市司法局联系预约领取时间。

    4.申领人本人应当按照网上预约的时间、地点,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受理单前往申请地市司法局,现场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并签字确认。

    5.根据司法部有关规定,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需由本人亲自领取,不能委托他人代领。

    来源:司法部微信公众号(ID:sfb_sifa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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