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注意:《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今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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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车注意:《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今日施行

    业界动态lawbus2017-07-01 23:3223250A+A-

    汽车销售市场在我国无比巨大,商务部制定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汽车销售将发生很大变化,对买车人来说无疑是个利好。

    买车陷阱

      1、汽车合格证必须随车。

      一般情况下,4S店都将车辆合格证抵押给银行,等车子卖出去了,再拿回来。购车人往往付了款了、提了车还要等两三天才能拿到合格证,导致不能及时办理临时牌照。

      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提车时需随车附带合格证,像上述类似的情况将严格禁止。

    但是4S店能否严格遵守还得靠严格的执法管理。

      2、买车不再局限于4S店和汽贸店。

      之前买车只能到4S店或者汽贸店。新政策规定:允许各种汽车销售存在,其中包括卖场,网上销售,实体店等。以后如果出现汽车超市、汽车商场也不足为奇了。

      3、打破区域销售限制。

      同一款车在全国各地的实际销售价格往往不一样,目前很多4S店限制售本省甚至本市。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以后从东北买辆车到海南也不是事儿了。前提是省的钱够往来的费用,哈哈。

      4、禁止一切形式的加价提车。

      现在“神车”往往要加价才能买到,加了价还得等三两个月的。新规规定:不允许经销商捆绑销售,明示汽车各种配件的价格,不能再收取额外费用。新政策的实施很大程度上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但是,能不能杜绝加装饰等隐性加价呢。

    本文链接:https://www.lawbus.net/articles/3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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