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跑滴滴网约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仅赔偿交强险
私家车属非营运车辆,而网约车属营运车辆。用私家车跑滴滴,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赔?根据法律规定,即使改变私家车的非营运性质,保险公司依然要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商业险部分则可以不予赔付。
交强险的性质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建立的强制保险制度,目的在于保护受害第三方的利益。该制度有相应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正是国务院对交强险制度的具体规定,其第3条对交强险进行了定义: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以上法律规定凸显了交强险的两个特征:强制性、非营利性。交强险就是用来赔付交通事故中的第三人的,并且无论投保机动车方是否承担责任,交强险都必须赔付,只是赔偿上限不同而已。当然,受害人故意的,可不赔付。具体赔偿限额如下: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三、受害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不赔付
交强险的非营利性也体现在交通事故保险赔付中,即使投保机动车一方不负全责,对于受害第三方的损失,也是先在交强险的限额内全部赔偿,如果有超出交强险赔偿范围的部分,再按照双方责任划分赔偿比例。
法律巴士(www.lawbus.net)在此举例说明:A开车撞伤行人B,B未伤残,仅花费理疗费;A负主要责任且仅投有交强险,法院判定A承担70%的责任。如果B的医疗费在1万元以内,就由A投的交强险全部赔偿;如果B的医疗费是2万元,则先由交强险赔1万元,超出的1万元,由A按责任比例赔偿7000元。
对于改变车辆非营运性质后交强险不得拒赔,最高人民法院更有明确的司法解释:《最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第2款规定:“机动车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改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情形,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商业险为何可以不赔付
商业险顾名思义,就是保险公司自行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保险,其中与交强险功能相似(用于赔偿受害第三方)的险种叫机动车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改变车辆非营运性质,保险公司在不限于三者险的商业险范围内拒赔有法律依据。《保险法》第52条第1款规定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通知保险人。该条第2款明确规定:“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而用私家车跑网约车,车辆使用性质已变成了营运车辆,属于《保险法》中机动车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情形。一般来说,保险合同中也会有对于改变非营运性质的拒赔条款。
案例:(2018)京0108民初8269号
甲驾驶机动车造成一起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该机动车登记为非营运,但是甲用其跑滴滴。该机动车投有交强险与30万商业三者险。
保险公司以涉事车辆为非营运车辆但从事营运性运输为由,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法院援引《最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第2款的规定,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根据保险单中免责条款,判决保险公司对商业三者险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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