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央行加强支付结算管理的通知,与生活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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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央行加强支付结算管理的通知,与生活息息相关

    金融lawbus2016-10-05 18:4529840A+A-

    今年9月30日,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堪称为继7月1日最严新规后的又一次最严新规。

    一、一个人在同家银行只能开一个I类账户,如果要再开新户,只能选择Ⅱ类户或Ⅲ类户。

    根据2015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 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个人银行账户分为Ⅰ类银行账户、Ⅱ类银行账户和Ⅲ类银行账户。I类户是全功能账户,使用范围和金额不受限制,可办理转账、养老金、公积金等各类业务。II类户需与I类户绑定,资金来源于I,主要是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消费缴费等业务。III类户主要用于网络支付,只能开设一个。

    同时,全功能支付宝或者微信账户也只能留一个。

    二、通知发布起三个月内,同行取现、转账等免收手续费。

    银行对本银行行内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收取异地手续费的,应当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实现免费。这无疑是个喜大普奔的消息,早就应该如此了。

    三、通过设备向他人转账24小时后到账。

    为了最大限度阻断诈骗分子诱导受害人进行资金转账、赃款变现,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或其他具有存取款功能的自助设备转账时,将于24小时后到账,期间可申请撤销转账。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不受此限制。

    四、支付宝、微信要限制转账笔数。

    自2016年12月1日起,支付机构在为单位和个人开立支付账户时,应当与单位和个人签订协议,约定支付账户与支付账户、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之间的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超出限额和笔数的,不得再办理转账业务。

    2016年7月1日施行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已经限定了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最高不超过20万。想大额,必须回银行。

    五、同一手机号对应同一身份证。

    联系电话号码与身份证号码一一对应。针对同一电话对应多个账户的情况,银行与支付机构需要与当事人进行确认、排查清理。

    对于未成年人或老年人使用成年人预留手机号的情况,由当事人出具说明后可保持不变。这一规定主要是防止不法分子,以同一手机号操纵多个银行账户。

    六、账户6个月内无活动将暂停使用。

    自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暂停其非柜面业务,支付机构暂停其所有业务,待重新核实身份后,可恢复正常使用。

    七、买卖账户、假冒开户的将面临严重处罚。

    5年内停止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3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影响信用记录。

    本文链接:https://www.lawbus.net/articles/1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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