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分类
1、按公司是否发行股份和参与投资人数的多少: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又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及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仍然属于有限责任公司,但公司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情形:国有独资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将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按公司与公司之间的控制依附关系:母公司、子公司。
如果一个公司持有另一个公司的股份,并可以对其造成实质影响时,两者即为母子公司关系,一般100%持股为全资子公司,持股大于50%为绝对控股,持股低于50%在所有股东中持股比例最高时为相对控股,后两者为控股子公司。
相关概念:分公司,严格说来并非公司,而是公司的分支机构。
《公司法》第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按公司的股票是否上市流通:非上市公司、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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