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内陆31省市自治区婚假、产假、陪产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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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内陆31省市自治区婚假、产假、陪产假一览表

    生活lawbus2017-09-05 19:2848310A+A-

    数据截至2017年7月,按每月平均30天计算。

    省(市、自治区)婚假产假陪产假
    西藏自治区10天1年30天
    吉林省15天158天(可延长至1年)15天
    重庆市15天128天(可休至子女1周岁)15天
    北京市10天128天(可增加1至3个月)15天
    河南省21天188天30天
    海南省13天188天15天
    甘肃省30天180天30天
    黑龙江省15天180天
    15天
    福建省15天158~180天15天
    广东省3天178天15天
    陕西省3天158天15天
    山西省30天158天15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3天158天15天
    云南省18天158天30天
    内蒙古自治区18天158天25天
    河北省18天158天15天
    青海省15天158天15天
    贵州省13天158天15天
    辽宁省10天158天15天
    山东省3天158天7天
    安徽省3天158天10天(夫妻异地20天)
    宁夏回族自治区3天158天25天
    四川省3天158天20天
    江西省3天158天15天
    湖南省3天158天20天
    广西壮族自治区3天148天25天
    江苏省13天128天15天
    上海市10天128天10天
    湖北省3天128天15天
    天津市3天128天7天
    浙江省3天128天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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